安装预放电避雷针必须严格遵循*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——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50057-94)的强制性规定: 1、按被保护建筑物的面积、高度、所在地雷电日数及地理环境校正系数、建筑物使用性质等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。 2、由防雷类别和建筑物的面积,确定选用一支或数支预放电避雷针。 3、引下线应与建筑物主钢筋电气连结,或按规定至少做二根或二根以上引下线。 4、引下线应作断接卡和在附近地面作绝缘防护。 5、接地体,接地电阻应按GB50057-94要求执行。 提前放电避雷针工作特性: 1、在同等条件(高度)下,预放电避雷针比普通避雷针保护范围大。 2、落雷更准确,减小了雷击点落于非避雷针体的概率。 3、安全可靠:无放射性元素,不锈钢材料,耐腐蚀,抗风能力强。 4、免维护:无源,*供电,无耗能元件。 5、安装简单:重量轻,不需加装同轴屏蔽电缆。 保护半径计算方法: 针尖应**被保护物水平面2m(h1)以上。当避雷针高度不同时(h2,h3....hn),其保护范围(半径)分别为Rp2,Rp3…Rpn,计算公式应考虑被保护物的防雷等级、当地的雷暴活动情况和地质地貌。 预放电避雷针的保护半径与高度(h)有关,与它的启动抢先时间(型号)有关,以及与所选的保护级别有关:当h≥5时, 当h<5时,见保护半径表。 注:Rp为所考虑的水平面上的保护半径,h为针尖相对于被保护物**部的水平高度差,D为滚球半径(闪击距离)。 第一类建筑物为30m(GB50057-94规定D=30m);第二类建筑物为45m;第三类建筑物为60m。△L为预放电避雷针的上行抢先距离;△L=V(m/μs),△T(μs) V为先导传播速度,实验数据表明:V=1m/μs。 适用范围: 预放电避雷针适用于移动通信基站、建筑物、仓库、油库、水泵站、卫星小站、机场设备、气象台站、石油气站、军事基地、通信基站等; 避雷针安装说明